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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科

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拟订地方性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市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指导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救灾、慈善和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的组织、接受、指导和管理工作等。

联系电话:6353600     科长: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