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凤山
(2009年12月8日)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我就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认真履行职责,强势推进民政工作加速发展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局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带领民政干部职工化危为机,抢抓机遇,着力提升民政部门保障民生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实现“三大战略”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紧扣民生主题,强势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深化
全年共争取和下拨中央和省各类救助资金近3亿元,救灾人数超35万人次。
——城市低保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共争取低保资金 1.5亿元,比去年增长23%,预计今年将超过1.6亿元。同时,适度上调低保救助标准。将城区低保标准由230元/月上调到280元/月(县市自调),保障人数增加0.3万人,保障人数达到2.9万户7.1万人。月发放保障金近1000万元,月人平补差额126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工作不断完善。今年共向上争取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754万元。按照“先核查、后扩面”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低保核查工作,核查后保障对象达到2.4万户7.4万人,保障面为4.6%,人月均补助水平50元,高于全省平均标准11%,高于全国标准2%。
——救灾救济工作及时高效。今年7月底大冶市北山村、铁山区三岔路村分别发生山体滑坡和地面塌陷灾害,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紧急行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116万元、帐篷38顶,切实保障了灾区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目前全市共争取和下拨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济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900万元,切实保障了15万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加惠民。全面放开病种限制,提倡开展事前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救助901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03万元,资助61180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共实施城乡大病救助1239人次,次均救助资金2936元。
——慈善救助工作力度加大。年前对黄石市慈善总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借助5月份的“慈善一日捐”和日常性捐赠活动,今年以来共募集慈善款物587.07万元,共设立专项救助基金3个,及时开展“两节慰问”、“慈善助学”、“温暖工程”、“慈善助医”等救助项目,起到政府救助外不可缺少的补充作用。
——临时救助工作有所突破。所有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被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止目前,全市通过临时救助共惠及困难群众超过100人次,户均救助达到1400元。
——五保供养水平适当提高。从年初起,将全市6195名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699名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同时将艾滋病致孤儿童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优抚对象权益得到保障。制定出台了《黄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使我市近13000名优抚对象从中受益,共安排135名优抚对象参加了免费疗养;加大了退役士兵安置力度,目前,全市共接收退伍士兵安置对象977人,符合安置条件476人,已安置343人,安置率为72.1%;落实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积极开展“双和谐”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军休综合楼的筹建工作。
(二)抢抓项目建设,强势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今年我提出“项目建设年”的工作目标,同时积极跑省进京,借助国家扩大内需和部省共建的机遇,全力打造项目民政,助推民政事业发展。今年全市开工建设和前期准备的民政基础设施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6.1亿元,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1、提速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召开武汉城市圈和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会议,印发《黄石市养老服务化实施方案》,以政策支撑养老机构建设。二是积极招商引资和市场化运作,拟投资4.2亿元建设夕阳红老年公寓、黄石市福利院老年公寓、阳新县综合福利机构和铁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基础设施,使建筑面积达17万平方米,新增床位5000张。三是扎实推进流浪儿童救护中心和孤残儿童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目前,筹资800万元,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的综合性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已投入使用;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的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主体工程已竣工。
2、提速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步伐。积极“跑省进京”,争取资金1800万元,拟总投资2680万元,将市优抚医院建成鄂东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优的非营利性专科医院;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对阳新县国家级烈士陵园纳入改造项目,目前已收到上级下拨资金590万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将黄石市军休所住房建设和机构升格提到了实施的关键阶段。
3、提速窗口服务单位建设步伐。在新市殡仪馆建成后,积极大力支持总投资3600万元的大冶市殡仪馆和总投资350万元铁山区殡仪服务站顺利建成。列入全国首个试点的黄石市社会救助大厅正已正式投入使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还有17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已建和规范管理。
(三)突显管理创新,强势优化民政的社会管理效能
1、城乡社区建设成效显著。我市黄石港区、铁山区、下陆区老下陆街办、西塞山区大智路社区、开发区石榴园社区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农村社区建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村扩展到33个,同时加大对“难点村”的整治工作,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和探索力度,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理念与农村实际相结合,从农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需要入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让农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2、社会组织建设稳步创新。积极延伸对社团组织的培育、服务和监管力度,引导民间组织积极应用金融危机和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编撰付梓了黄石市首部《社会组织大典》;对民间组织实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杜绝出现系统外循环和事后补办的现象。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观成效显著,全省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
3、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日益强化。地名区划工作富有成效;婚姻登记全面实行网上审批,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22458对,结婚登记18887对,离婚登记3571对,结婚登记合格率达100%;殡葬改革稳步推进;老年工作服务增强,共为全市6771名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优待证。
(四)借助“两项活动”,强势提升民政整体风貌
今年重点是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行风评议“两项活动”。我把开展好这两项活动作为转变民政工作作风,提升民政整体风貌,促进民政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来抓,上下整体联动,市直机关的科学发展观在全市进行交流,民政部门负责的全市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观被作为全省现场会举办点。行风评议按照边评边改的原则,着力解决民政服务对象的问题,全力展示民政部门风清气正的形象,在全市7家评议单位中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
二、清正廉洁从政,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时刻牢记“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的警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一)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几乎每次党组会,都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机关工作集体决策,及时通报,加强交心谈心工作,经常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做到思想经常沟通,工作多通气。使领导班子处于协调统一状态,较好地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初步形成团结协调干事业、齐心合力求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以反面典型的案例常敲反腐警钟。经常性地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电教片和其他反腐纪录片材料,提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并从自身做起,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执政能力的精神,对照《党章》要求,不断提高,做到“君子一日三省吾身”,自尊、自重、自省。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对局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堵塞和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我们相继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适合民政特点的管理制度,成立了民政局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民政工作“不能出现因贫困冻死饿死人的事、绝不能挪用救灾救济款等专项资金、任何基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参与”的三条底线。
(四)当好廉洁从政的领头人。公生明,廉生威。为此,我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持在思想上经常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约束自己,守准则,明是非,知荣辱;在行动上坚持按制度办事,拒收红包礼金,不参与赌博,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从没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在生活上带头厉行节约,没有乘坐超标公务车,出差办事和日常办公也节约从俭,管好家看好门,知足常乐;在工作上从严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并安排落实,收到明显成效。
一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理论学习深度仍不够,在理论学习上未能做到坚持不懈,还不够刻苦深入,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领导水平,力求与领导班子一道把民政局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