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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公开承诺书

黄石市民政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社会关心的难点、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纠建并举,现向社会和群众作出郑重承诺:

一、服务项目及内容

 1、社团管理 :登记在提交有效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其他事务服务当天办理。

2、优抚安置:全面落实有关优抚政策,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在接到省军休办通知后90个工作日内安置完毕;年度退伍军人安置率达97%以上。

3、救灾救济: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在救灾款物的分配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4、社会福利:对社会福利企业提出的报告、请示,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约定办理。

5、社会事务:收养登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30个工作日内发证;市殡仪馆(服务电话:6390555)实行24小时优质服务。

6、城乡社会救助:加大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救助工作举报电话:6353335;对受理的上访和反映问题的信件、电话,从受理、调查核实到处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给予答复。

7、对反映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决不推诿扯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结果答复。 

二、服务承诺

1、干部职工认真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以职业道德规范言行、爱岗敬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不以任何借口推委扯皮或拖延刁难。

3、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损害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服务条款的当事人视情处理。

5、市民政局将提供优质服务,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绝不拖延;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事务,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民政局机关按照局长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分别落实承诺责任,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和投诉。

市民政局监督电话: 6359596(办公室)、6366675(纪检监察科)

                    二○○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