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资金的奖励加分范围为争取省级以上、市级预算外资金(以资金到账为准);加分标准按《黄石市民政局目标考核办法》(黄民发【2009】25号)执行。 2、信息的考评方法为:(1)完成信息报送任务6分,结合日常信息报送情况,按每月0.5分的标准扣分。(2)信息质量分4分。具体计分方法:①业务科室:(2009年度全年信息工作累计得分数—信息上报得分数)÷432×4;②综合科室:(2009年度全年信息工作累计得分数—信息上报得分数)÷144×4;③局属事业单位:(2009年度全年信息工作累计得分数—信息上报得分数)÷288×4。 (3)具体分值见效能目标得分表。 3、争取荣誉加分按《黄石市民政局目标考核办法》(黄民发【2009】25号)执行。 4、项目加分以各科室对签定目标完成情况提供的依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