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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院”整体搬迁和社区整治改造工程列入大冶市2010年十件实事

 

近日,在大冶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启动大冶市光荣院、城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及老年公寓“四院”整体搬迁和社区整治改造工程,被列入市政府2010年十件实事。十件实事中民政部门就列入了两件,这在大冶民政发展史上尚属首例。

第一件实事是筹资5800万元,整体搬迁市光荣院、城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及老年公寓。2009年起,大冶市征地100亩,市光荣院、儿童福利院、城市福利院及老年公寓整体搬迁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建成后可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光荣老人、孤(婴)儿1000余人。目前,“四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已完成项目选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工作。“四院”整体搬迁工程被列入市政府2010年十件实事后,建设速度将大大加快, 2010年完成主体建筑工程,2011年实现整体搬迁。
     第二件实事是投入资金480万,帮助城区6个社区各新建一所集办公、服务、活动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新的社区服务中心在设计规范上,达到整齐一致、外观美观、标识醒目、楼层统一;在建筑面积上,总体达到6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在功能设置上,将统筹考虑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提供社区服务三个方面,一般达到“一厅(一门式服务大厅)、一校(社区居民学校)、一场(社区室外活动场)、两栏(社区宣传栏、居务公开栏)、六室(办公室、文娱室、图书阅览室、档案(荣誉)室、警务室、残疾人康复室)”。纳入市卫生部门规划的社区将配套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

与此同时,该市将结合旧城改造,对第一批城区6个社区环境进行整治。通过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使全市城乡社区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逐步实现社区绿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的“五化”标准。(大冶市民政局  石贤洲  吴永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