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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低保人员开始享受全民医保

                 (中国社会报200874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完成了3.8万名城区低保人员从低保医保向城镇居民医保的资料转换工作。该市城区低保人员首先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即日起开始享受比原来更实惠的居民医保待遇。

低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0元、市级财政补助30元、市民政部门医疗补助金补助10元。低保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后,如在惠民医院治疗,在享受惠民优惠后,还享受医保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人员住院起付线为100元(“三无”人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过去低保医保的60%调高到75%,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过去低保医保的每人每年2万元调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朱迎伟)